香港的本地有限公在公司成立周年日后42天内必须主动向公司注册处提交“周年申报表”,除私人公司外,提交“周年申报表”时一并提交资产负债表、董事报告等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,三个月内手续费用为872港币,九个月内手续费用为3480港币(为最高上限),这时公司可能被”检控“,一经定罪,可处失责罚款。

若一直不提交”周年申报表“,四年后公司将被剔除(即吊销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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