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表处成立流程

  1. 代表处所在地工商注册登记,领取《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》;
  2. 刻制印章(公章:用于公司事务;代表人章,财务章:用于银行印鉴,支票等);
  3.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;
  4. 办理国税、地税登记;
  5. 银行开户许可证。

设立办事处(代表处)的条件

  1. 外资公司律师公证档,即“中国司法部委托香港律师事务所公证档”(通常由贵司提供,也可委托我司代办,公证两个证书的费用为6800元,公证全套档的费用为8800元);
  2. 外资公司章程原件;
  3. 代表处首席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及一寸照片2张;
  4. 场地证明原件(租赁合同、消防意见书、房产证明);
  5. 外资公司银行资信证明原件(最好为中文版本,并写明“无不良记录”);
  6. 外资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首席代表之授权书;

详细了解,欢迎您来电详细咨询 020-89733788

 

中国业务咨询中心:广州市天河区枫叶路珠江俊园1栋2楼203A——205
  咨询热线:400-002-0051 转 888
  电话:020-89733788,62359862 ,89525858,89525866
  传真:020-61008820
  香港总部:香港铜锣湾轩尼诗道505号电业城15楼
  电话:00852-81209538  传真:00852-31828518

回到顶部   关闭本页

我们的服务

在线咨询


QQ在线咨询

在线咨询


联系方式

中国业务运营中心
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枫叶路珠江俊园1栋2楼203A—205
热线:400-002-0051 转 888
电话:020-89733788,62359862
    020-89733788
    020-89525858
    020-89525866
传真:020-61008820
  • 北京:010-59795760
  • 上海:021-51863846
  • 香港总部
    地址:香港铜锣湾轩尼诗道505号电业城15楼
    电话:00852-81209538
        00852-81915508
    传真:00852-31828518

    热门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