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了解香港外贸公司设立广州办事欢迎来电咨询或在线留言咨询。→
期限和終止
在广州注册办事处允许的一般期限是三年(最长为五年),此期限从审批机关通过审批材料之日算起。如超过规定的最长期限,该办事处仍想继续经营,需在到期前30天向有关审批部门上交年度报告及申请书。
设立广州办事处办理条件
- 在所在国/地区注册登记上;
- 曾经有对中国贸易业务;
- 未曾有抵触中国法例的不良记录 ;
- 在所在国/地区有良好商业活动的记录或证明;
- 外过企业设立常住广州代表机构一般无其他要求,但有一些相关的行业在实际办理当中时间和程序将相对烦琐,具体情况欢迎电咨询抑或网站留言。
设立广州办事处办理流程
填写 委托书 → 签署协议 → 交付款项 → 签署文件 → 交付所需资料 → 商务局批文 → 工商营业执照 → 办事处用章(公章、私章、财务章) → 办理税务登记证 →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→ 完成办理
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、证件
- 《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表》(内含《代表机构基本情况》、《驻在地址证明》、《首席代表登记表》、《代表登记表》等表格);
- 派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(内含:常驻代表机构名称、驻在地点、首席代表及代表姓名、代表机构业务范围、驻在期限);
- 派出企业所在国(地区)登记机关颁发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,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限公司需同时提交香港税务机关颁发
- 的有效期以内的《商业登记证》复印件;
- 与该派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;
- 派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首席代表和代表授权书(或委任书)以及首席代表和代表简历(附每位代表的照片五张)。由中国公民担任首席代表或代表的,应提交外事服务单位出具的派遣函;
- 《指定(委托)书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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